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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廳設計藝術與空間的使用密不可分。甚至可以說,展廳設計的藝術起源于組織和利用空間的藝術。展廳設計是人工創造環境空間,空間規劃自然成為展示藝術的核心要素之一。因此,在討論展廳設計之前,首先要明確空間的概念,這是非常重要的,每個展廳設計師都需要把它作為概念的基本標準。展廳設計空間類型是什么?
展廳設計空間有很多種,每個空間形式各有千秋。常見的有結構空間、懸掛空間、開放空間、虛擬空間、動態空間、封閉空間,主要分為室內外兩類。
一、結構空間。 結構空間是指通過設計結構外露部分,形成具有象征意義的空間形式,了解結構理念和創造技能形成的空間美的環境。
二、懸浮空間 。展廳設計的懸掛空間分為垂直方向,上層空間的底界面由吊桿懸掛而不是柱子或墻壁支撐。
三、虛擬空間 。虛擬空間也可以稱為心理空間,因為虛擬空間的范圍沒有非常完整的隔離形式,嚴重缺乏強烈的限制,只依靠部分形式和顏色啟示,依靠聯想和視覺完形藝術來劃定空間。
四、開敞空間。 展廳設計展示空間的開放程度取決于是否有側界面、側界面的封閉程度、開口的大小和開啟和關閉的控制能力。與同一區域的封閉空間相比,開放空間更大,給人更開放、更活躍、更流動的感覺。它是現代展廳設計展示空間設計的常見形式。
五、封閉空間。 封閉空間是利用有限的高度轉動實體,使空間具有很強的隔離性。
六、動態空間。 展廳設計的動態空間是從人的角度觀察周圍的事物,將人帶入空間與時間相結合的四維空間。